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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型低密度聚乙烯

时间:2019-05-15 13:01 来源:中金岭南期货 作者:客户部发布 点击: 0

聚乙烯1.jpg注: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各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当前各合约交易参数详见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ywcs/jycs/rjycs/index.html

大连商品交易所线型低密度聚乙烯交割质量标准

(F/DCE L003-2014)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质量指标。

1.2 本标准适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货合约交割标准品。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79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11115聚乙烯(PE)树脂

GB/T 1033.1 塑料 非泡沫塑料密度的测定 第1部分:浸渍法、液体比重瓶法和滴定法

3 术语和定义

应符合GB/T 11115和GB/T 1033.1及该两国标引用标准中术语和定义的有关规定。

4 技术要求

4.1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为本色颗粒,无杂质,无黑粒。

4.2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质量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1: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交割质量指标

聚乙烯2.jpg

4.2.1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密度位于区间[0.915,0.923],且产品的密度与标称值的偏差不超过0.003 g/cm3。

5 试验方法

5.1 取样要求按GB/T 6678和GB/T 6679执行。

5.2 质量指标(除密度外)检验按GB/T 11115执行。

5.3 密度测定按GB/T 1033.1执行,采用浸渍法。

6 标志、包装和贮存

6.1 标志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包装袋上应印有该产品的标志。标志中包括:商标、生产厂名称、产品标准号、产品牌号、批号及净重、产品名称(线型低密度聚乙烯、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树脂、聚乙烯、聚乙烯树脂、LLDPE、Linear Low Density Polyethylene等)。

6.2 包装

使用原生产厂家或者其认可的包装,袋装产品每袋净重25±0.2Kg。包装材料应保证产品在多次运输、码放、贮存时不污染和泄漏,并能防潮、防尘

6.3 贮存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应存放在通风、干燥、清洁并有良好消防设施的仓库内,贮存时,应远离热源,防止阳光直接照射,禁止在露天堆放。

7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大连商品交易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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